侮辱罪与强制猥亵.侮辱妇女罪的区别
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案例。其中高某收买了妇女。该女伺机逃跑,高某将其抓回,
并当着村里的乡领面强行剥光上衣,威胁如再逃将剥光其下身衣服。
答案是侮辱罪。
我的问题是该案中侵犯的是妇女的性的羞耻心和性自由权,为什么不构成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?
备注:
1.侮辱罪侵犯的是他人人格与名誉;
2.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侵犯的是是妇女的性的羞耻心和性自由权。对性的自由权与羞耻心对于妇女
而言,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权,相对于侮辱罪是一种特别规定。
二、对误入男浴室的妇女进行侮辱的行为如何定性
基本案情:
2005年9月20日,李某在单位浴室的更衣室光着身子时,女青年王某误闯入男更衣室。李某在其他人起哄下,将女青年王某某拉住,要女青年王某某也脱光衣服让他看看,以示公平。在遭到女青年王某某拒绝后,强行将女青年王某某双手反扭,扒下衣裤,致女青年王某某身上只剩下内衣裤,并当众在女青年王某某身上乱摸至排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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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歧观点:
第一种观点认为,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。由于李某违背了女青年王某某的意志,使用了暴力手段,强行通过对女青年王某某的触摸达到其排精的目的。
第二种观点...